都说恋爱有风险,交友要谨慎,柳江女子阿欣(化名)怎么也没有想到,已经分手8年了,竟然还会因为曾经的一段恋情而遭受伤害。近日,柳江区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宣判。
2010年,18岁的陈某与36岁的阿欣相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然而这段姐弟恋并未维持多久,2012年两人分手,分手后的两人也不再联系。直到今年6月,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在柳江区某小区内见到了阿欣,陈某想起两人曾经的关系,想到自己年龄比阿欣小,分手后亏了,欲找阿欣让其支付一定的赔偿款。
8月4日,陈某驾驶电动车到小区等候阿欣,发现阿欣一人出门便尾随其后,一段时间后陈某追上前,阿欣拒绝了陈某关于赔偿的请求,气不过的陈某当场殴打了阿欣。经鉴定,阿欣本次受伤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全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作者单位:柳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