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法案大观详细内容
拖欠抚养费 “老赖”怕拘留主动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加依娜尔  日期:2020/12/1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一男子离婚后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孩子抚养费的法律义务,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在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塔某一次性履行了义务。

  事情还要从2007年说起,原告阿某某与塔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二子。之后夫妻为生活琐事矛盾冲突不断,最终阿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两个孩子由母亲阿某某抚养,塔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并于每年的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被告塔某拒不履行,阿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依法向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抚养义务,但塔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不仅拒接电话,还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将塔某拘传到法院。在办公室里,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告知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是,这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对塔某几乎没什么作用,其依旧企图拖延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塔某执行司法拘留,在警车准备出发时,塔某瞬间改变态度愿意支付应尽的抚养义务,最终将拖欠的抚养费6300元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不因为双方离婚而免除。为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应尽到自己作为父母的责任,给予孩子关爱的同时,要为孩子树立诚信守法的榜样,更不能因双方存在矛盾而以牺牲孩子的抚养为由拒不履行义务”该案执行法官阿里哈别克说到。(作者单位: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