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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县人民法院:三天执结涉及6名农民工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欢  日期:2020/12/15 字体: [大][中][小]

  “谢谢你,让我们这么快拿到了被拖欠半年的工资。”12月9日上午,在福海法院执行局,马某等六名申请人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六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马某等六人曾在殷某承包的工地上打工,项目完工后六人应得工资款合计61000元。后六人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六人于2020年10月底向福海法院提起诉讼,福海法院受理后,在法官主持调解下,10月15日,马某等六人与殷某达成调解协议。然而,殷某未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内容履行义务,12月7日马某等人向福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进行执行立案,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执行局局长郑福洋执行该系列案件。立案后经网络四查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拔打被执行人电话号码为空号。郑福洋立即带领干警冒着严寒,风餐露宿在富蕴县、635水库等处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无果,经过多方打听,被执行人可能在吉木萨尔县,找到经常跟殷某打工的马某,用微信联系上殷某,告知殷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并要求第二日到法院执行局。殷某告知其在阿勒泰市某公司有未结工程款4.8万元,得到证实后,执行局立即和该公司联系并到该公司将被执行人工程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剩余案款殷某凑齐后交至法院,六起涉农民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自福海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福海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积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社会主义稳定和谐发展。(作者单位:福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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