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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白山镇:四举措扎实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姚蓓蕾  日期:2021/4/7 字体: [大][中][小]

    近期,白山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以“清四乱”为抓手,强力整治河沟污染问题,扎实推进辖区内水环境保护,恢复河道自然生态,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工作,成立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镇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四个清单”,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全面排查,综合整治。对全镇所有河流、沟渠、坑塘等逐个摸底,对河道周边违法建设、养殖企业、排污口、垃圾点等进行逐项排查,全部登记造册,按照“一河一档”“一渠一档”要求,建立整治台帐,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保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完善河道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严厉取缔、打击一切河沟非法养殖、偷排偷放行为。

    三是宣传引导,群策群力。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提升广大群众对水环境污染防治的认识,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关注水环境,增强环保意识,积极支持配合防治工作,营造上下关心,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河沟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四是强化督导,常态监管。为确保水环境污染整治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辖区内河沟水质、环境状况监测机制,坚持镇主要领导一线指挥调度,班子成员分段区域负责,对河长制工作职责落实、河沟环境治理等情况跟踪问效,每周通报整治情况。镇纪委、镇河长办联合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河道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及时对标整改,并实行备案制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严格问责,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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