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为我帮了大忙,你们太暖心了!”近日,瘫痪在床的周某某一看到上门前来为其减免诉讼费的永州中院立案庭法官,当即激动地说道。
2019年8月10日,周某某跟随民工队伍到永州某学校操场建筑工地砌围墙,务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围墙摔下,经鉴定构成四级、九级、十级伤残,八级精神伤残。随后,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经一审判决后,周某某不服,遂向永州中院提起上诉。在了解到周某某自受伤后花费了大笔医疗费,目前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后期治疗护理尚需费用,且有双亲需要抚养、孩子还在上学,生活极其困难的情况后,永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即通过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报批,迅速前往周某某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帮助其办理了诉讼费减免所需的相关手续,同时督促一审法院尽快移送上诉案件,依法快速高效办理该案件,赢得了当事人周某某及其家人的赞许。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永州中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出台十三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举措,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保障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