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应该互相帮助。东安县新圩江镇的蒋某与李某两位邻居却因一些琐事争吵发生意外,后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倾力调解下双方纠纷得到平息。
蒋某与李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但关系一直不太好。今年3月蒋某在家杀鸡后用稻草熏鸡绒毛,稻草灰飞到了邻居李某家,李某与蒋某发生争吵,半小时后蒋某感到身体不适。五天后蒋某儿子将蒋某送到县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脑出血,入院当天死亡。随后,蒋某家属找到李某家里讨要说法,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50000元。而李某认为自己与蒋某没有肢体冲突,蒋某在与自己争吵五天后才死亡,是身体状况不佳所致,坚决不同意赔偿。
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后,蒋某家属找到新圩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组织双方调解,通过过以理释法,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蒋某患脑出血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健康问题,但双方的争吵对蒋某的病情也有一定的影响,李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对方5000元,并向其家属道歉。(东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