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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发改委:高效完成101块共享单车锂电池被盗价格认定 涉案金额92415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腊梅  日期:2021/6/21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肥西县发生一起100多辆“某团”共享电单车锂电池被盗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向县发展改革委提请对被盗共享单车锂电池进行价格认定。

    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受理价格认定协助后,快速成立了价格认定小组,对价格认定提出单位提供的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协助书、价格认定标的清单、车辆图片、购买发票等相关资料进行仔细查阅,联合提出单位进行了实物勘验,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过对提出单位资料初步的查阅与了解,向“某团”公司市场运营部相关人员深入了解共享单车锂电池制造工艺、专利技术、更换年限和经营使用特点,明确了涉案101块共享单车锂电池的规格、型号、购置日期和价格认定基准日等基本信息,价格认定人员确定了认定思路。经查阅提出方提供的资料和进行广泛市场调查后,了解到,本次101块共享单车锂电池是“某团”公司委托福建某公司设计定制的一款,市场上没有找到其他销售价格,采集到的市场参照价格单一,且该涉案共享单车锂电池所有权属于“某团”公司,市场上并没成熟的二手交易市场,较难找到专门的旧车交易市场,有关旧车价格、修正系数、技术标准等参数难以采集,选取市场法进行价格认定受到限制,故中心决定采用成本法进行价格认定。

    认证中心根据共享电单车的制造材料、工艺、专利技术和作为经营使用等特点和安徽省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明确了共享电单车锂电池的使用年限,同时,又与共享单车公司联系,取得该车加工制造的价格资料,按照统一标准计算了认定价格。“既要考虑重置成本下降的因素,也要考虑使用过程中的贬值因素。”根据以上认定方法,价格认定经办人秉着谨慎负责的态度,确定了涉案101块共享单车锂电池的重置价格,再考虑折旧因素,最终认定涉案金额为92415元,这一涉案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中心及时准确地出具了价格认定结论,为公安部门高效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保障,切实维护了肥西市民出行的便捷与安全。(肥西县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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