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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以行践孝 共建和谐社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磊  日期:7/26/2021 字体: [大][中][小]

    孝道,是泱泱五千年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精华,在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也需要我们不断地去践行孝道。然而在当下的社会中却还是存在着一些违反孝道的行为。

    某市,有六十多岁的兄妹俩将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赶出家门,老人被遗弃五日后由于饥寒交迫不幸身亡。有记者在农村采访时,部分村民反映,有的子女拿了征地补偿款后,自己在市区购买了高档住宅,而让老人住在破旧不堪的旧屋子里。有些子女平时对父母百般殷勤,只要一涉及到钱,则个个成了困难户,连父母生病都不肯拿出钱来治疗……

    类似事例在当今社会环境下还时有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仅仅依靠社会道德力量的软约束还是远远不够的,对于这种让人义愤填膺的不孝行为必须要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予以制裁。

    古有黄香温席、王祥卧冰求鲤等二十四孝的故事千百年来传递着孝道文化。新时代有新要求,新时代更有新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党和国家对于社会孝道文化传承不断的重视以及对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逐步的加大,不仅创新发布了“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更是修订并不断完善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通过国家的以法促孝,社会的道德引孝,个人的躬亲行孝,社会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孝行事例,起到了良好的榜样作用。一心孝母有耐力,夫妻赡养六老人的汤太平;一个媳妇四个妈,不离不弃两头忙的李国琴;边读书边打8份工,奉养82岁的老奶奶的张义波等等这些孝行感天地的榜样,以他们自己的力量,将亲人扛在肩上,直面生活中的暴风骤雨,力行孝道。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做人要有孝心,要自觉孝顺父母亲人,要让孝道成为社会上一种人人向往的风气,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共南皮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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