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行业法治经济法治详细内容
田雅领:“拉闸限电”绝不是简单的“一拉了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田雅领  日期:2021/9/3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全国多地发布限电通知,大部分地区将重点放在企业上,部分企业错峰生产或者停产,有的严重地区出现企业“开二停五”,甚至“开一停六”现象,一些地区则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拉闸限电”,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

    国家电网公司也表示,充分发挥“大国重器”“顶梁柱”作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企业宗旨,强化全网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服务好发电企业,做到应并尽并;统筹调配资源,充分发挥大电网平台优势,挖掘跨区跨省通道送电潜力;加强用电情况监测,全力做好居民生活用电保障,服务好用户,回应好关切;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需求响应与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全力维护供用秩序稳定;严格落实供电保障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电网运行应急值守,确保安全可靠用电。

    节约用电、合理用电事关国民经济命脉、事关百姓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拉闸限电”,实由情势所逼,适当采取“拉闸限电”和“错峰用电”的办法,来缓解电煤紧张和电力紧张带来的压力,其积极意义不可低估,但“拉闸限电”首先应充分考虑民生。

    针对“拉闸限电”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有关部门的具体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既要做好事前规划,也要做好事后沟通。妥善完备的规划,可以从源头上为民众避免不便,及时有效的沟通,有助于缓冲限电带来的冲击,因此,“拉闸限电”绝不是简单的“一拉了之”。(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乌马营镇人民政府)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