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论坛热点评说详细内容
黄文栋:防止“行权下放”演变为“责任下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文栋  日期:2021/11/3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权力下放,权利资源配置失衡得到极大改善,权责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独具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行政权利下放不断为基层配置治理资源、充实治理力量、丰富治理手段,基层行政的主动性、自主性、法制性越来越强,行政执行能力取得长足进步。但同时却要看到,一些逐级“甩锅式”放权、层层“加码式”放权、放责不放权、借放权而转移行政风险等“错放”现象也在滋生蔓延,极易导致基层疲于应对、不堪重负,“权利下放”可能演变为“责任下套”,值得警惕和深思。

    伴随着治理重心的下移,基层治理不断做“加法”和“乘法”,基层权利清单不断外延,责任清单不断加挂,对基层承接能力,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不注重地区实际、区域特色、制度架构、行政配置等,盲目的将权责“打捆”,一推而下、一下了之,基层势必接不稳、接不好、接不住,造成基层干部比比皆是“一身多职”“一肩多挑”,陷入“面面不能俱到”“事事不得周全”的怪圈。

    行政资源下移是一个上下相合、渐进校正的动态的改革过程,行政权力的下放必然包含责任的配置,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权责不对等、权责不相宜等时弊,尤其是一些安全、维稳等容易出现“一票否决”式考核的领域,权责不匹配表现更甚,四个字“属地管理”就将大部分责任转嫁到基层,而支撑行政权力的人、事、物等下移的速度往往明显滞后于行权本身,先到的行权和责任只能靠基层干部“白加黑”“五加二”“跑断腿”“磨破嘴”去落实,属地管理渐变成属地负责,属地负责终变成属地担责,成为戴在基层头顶的“紧箍圈”。另一方面,结果考核、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等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方式又进一步加剧了“权利下放”向“责任下套”倾向性转变。

    行政权力要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要最大限度发挥依法赋权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牵引作用,就必须把实事求是贯穿到权利下放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在依法下放前做到充分调研、评估,下放中及时跟踪、评价,下放后系统全面考核、问效,形成“调查、分析、反馈、调整”的良性互动。要不断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充实基层治理资源、科学制定考核机制,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慎用“一票否决”,既要下放权责更要配置资源,既要大胆放权更要靠下指导,既要为基层赋权更要为基层减负,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的“内生动力”,不断适应基层多维度、多领域、多层次的治理需求,以系统化治理引领基层多元化管理、服务、共治等多方面提质升能。(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