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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中院: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 不断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努尔比亚·麦麦提  日期:2022/4/22 字体: [大][中][小]

    理论清醒才能行动坚定,法学理论研究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推进法院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两级法院工作水平,以法学研究成果提升办案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汤超以“如何撰写案例与调研报告”为题,作为主讲人开展了新一期的“天平讲堂”,分享司法案例与调研报告的写作心得,喀什地区两级法院200余名干警参加此次讲堂。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汤超同志从法学理论研究的意义、案例的撰写方法、调研报告的撰写模式等三个方面为两级法院干警分享了自己的经验与认识。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理越辩越明,立法的滞后性以及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等方面讲解了法学理论研究对政治、审判和个人层面上的意义和必要性。随后,重点介绍了说理型、辩论型、论证型三种常见法学案例的撰写方法供参考借鉴。结合工作经验分享了调研报告中,“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的写作模式,强调要着重加强对数据的对比和分析,才能提出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最后,就做好例与调研报告的撰写提出意见建议。

    参加讲堂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课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讲解了法学理论研究对法院工作的实际意义,结合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深入浅出的分享了案例与调研报告撰写的方法,对案例和调研报告的撰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据悉,2022年以来,喀什中院全面启动“薪火工程”,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逐步形成人才梯次配备。开展干部大培训,办好以“领导干部讲理论、支部书记讲党建、纪检干部讲法纪、先进个人讲事迹、业务骨干讲法律”为载体的“天平讲堂”,目前利用援疆省市法院和内地院校优势形式,已开展13期,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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