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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样的一个案件,让新疆喀什中院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磊  日期:2022/6/16 字体: [大][中][小]

   “真是谢谢你们,我们同意签署调解协议。这件事情已经拖了6年多了,今天终于解决了,感谢法官!”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场长达六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2016年3月,代某从王某工作所在农机公司购买农机一台,有2万元尾款未支付,于是代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随后农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因在保修期内,双方就维修和尾款结算进行多次交涉,均未果,矛盾也日益尖锐。2021年11月15日,王某将代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代某向王某支付2万元尾款及利息。

    2022年4月,代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将此案上诉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后代某担心法院不能够公正审理此案,便反映给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要求朱列玉代表监督公正办理这一案件,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遂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函表示了对该案的关注。得知该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泞江高度重视,要求承办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为双方当事人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有效化解矛盾,该案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多次与双方交流、沟通,并先后4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向双方释法析理,讲解法律法规,并在给出预期判决结果的情况下,不断优化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代某当场向王某履行欠款16000元,车辆故障由代某自行维修,该案得以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对案件承办法官的调解工作表示认可和满意。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此案中,法官通过调解用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群众的感受和期盼牢记心头,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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