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庙首司法所成功衔接了一名在旌阳镇进行社区矫正户籍地在庙首镇的安置帮教对象陈某某。
庙首司法所在为其办理安置帮教手续的同时,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帮教协议,建立个人安置帮教档案,告知其未来三年内镇村安置帮教工作站将持续对其跟踪了解、教育帮扶,避免其重新犯罪。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就工作生活方面做了沟通,就日常生产生活就业提出了建议,并向陈某某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汲取此次经验教训,遵纪守法,重新开始新生活。
庙首司法所始终重视做好期满解矫后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均能在到期依法解除矫正后无缝转为安置帮教对象,从而避免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发生,为平安庙首、法治庙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