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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南港司法所;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谢中友  日期:2023/3/13 字体: [大][中][小]

    为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舒城县南港司法所整合资源、深挖潜能,通过运用“三个一点”工作法,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有效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靠前一点,听诉求”。南港司法所坚持“听在前,调在后”,充分听取矛盾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第一时间平息矛盾双方的对抗情绪,通过耐心倾听,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让矛盾双方放下戒备,坦露心声,还原事实。同时通过走访邻里、所在村委,探求矛盾双方真实意图,最大限度把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为妥善化解矛盾创造条件。

    二是“站高一点,释法理”。面对基层纷繁复杂的纠纷类型,司法所坚持以矛盾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这一基本原则,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加强释法析理力度,不偏不倚,从法律关系入手,抓住双方争议的本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引导矛盾双方理性看待争议,使当事人对己方的法律定性有更清晰的认识。对于邻里类、婚姻家庭类纠纷,注重“法、理、情”三者兼顾,借助换位思考、情感互通等调解法,聚焦矛盾纠纷的本身,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三是“想深一点,定方案”。结合矛盾双方的诉求、事实经过及后果,司法所在设置调解方案时,注重各方利益的兼顾和调解方案的可执行性,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得到矛盾双方的认可,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给付类纠纷尽量当场履行,履行时间跨度比较大的纠纷则着重细化违约责任,本着向非过错方和弱势方倾斜的原则,确定调解方案。对于前期经村调委会调解未成功的纠纷,与村调委会多沟通,尽量对纠纷的定性和方案与村委会之前的调解方案保持一致性,避免前后冲突,降低调解的严肃性。

    南港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做好镇调委会的工作同时,积极指导村调委会工作,镇村调委会“同频共振,上下齐发力”,全力做好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真正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复杂疑难矛盾不出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作者单位:舒城县南港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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