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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银行推荐的理财产品亏了能找银行赔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万冬  日期:6/13/2023 字体: [大][中][小]

    小李工作两年后攒下20万元。为资产保值,小李联系某银行客户经理小王咨询投资理财。小王向小李介绍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理财产品虽然收益平平,但胜在风险小。小李产生了浓厚兴趣,有意购买理财产品。按照规定,银行要先对小李进行风险测评。测评时,小李未按真实情况填写信息。小王根据小李的测评材料推荐了几款理财产品,小李从中挑选一款后投入全部积蓄。10个月后,小李购买的理财产品亏损2万元。小李找到小王理论:"你不是说理财产品风险小吗?而且这个理财产品是你给我选的,银行应该对我的损失负责!"请问,小李的要求合理吗?

   《民法典》第509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李在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小王向小李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双方构成以理财顾问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服务法律关系。小李在风险评估测评时提供了不实信息,购买了不适合自身情况的理财产品,应自行承担损失。(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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