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通常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如果事物之间的关系继续加深,就会出现“融合”的状态。可以说,“一体化”是我们世界的一个基本特征。它无处不在,不可避免,不可抗拒。它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是发展到更深层次的证明,是发展的动力。
纵观当前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一体化”的理念无处不在,在一体化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力量——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甚至世界也在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就是在这种背景和趋势下产生的,并推动了全球一体化。正是通过一体化,我们的社会实现了更加深刻、有效和快速的发展。然而,真正的融合和发展并不是简单的、表面的元素随意堆积或拼凑在一起。需要通过“融合”实现融合互通、融合共生;它不仅关乎团结和温暖,更关乎通过“融而生”激发内生动力,迸发创新活力。
要实现“一体化”,“一体化”是第一步。所谓“和谐”,就是要理解各种主体和要素的内在属性,明确其优缺点,共享资源、互补功能,有效实现有机融合,从而在彼此嫁接中实现和谐和谐。俗话说:“单线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只有“和谐”,我们才能相互学习,向上成长。例如,面对城乡发展,既要开放资源,也要允许资本、土地、人才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平等交换;还要结合一二三产业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相互渗透,提高经济发展速度。面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复杂局面,既要密切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又要自上而下协调治理;还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与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提高治理效能。
因此,“和谐”是实现有效融合的前提和必要手段,但融合的评价标准和最终目标不仅仅是“和谐”,而是在“和谐”的基础上实现内生的自我运行,最终实现“和谐”。
要实现融合,就要在“和谐”的基础上“融合”。所谓“融活”,就是不要过度依赖外部资源投入,而是要在融资过程中寻求创新,从依靠“输血”到自主“造血”,从凝聚力到激发活力,不断灵活、自我更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当今时代,一切都是相互联系的,一成不变的。如何在合作中寻求自我改变,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是“融活”的内在含义。例如,在教育领域,当我们扎根于原始历史传统的沃土时,也要通过创新课程教学模式、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促进“五育”教学的融合与振兴。在经济领域,在继承传统、拥抱新技术的同时,也要投入人力财力,不断开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培育新业态,以满足新需求,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问题有多清楚?因为有源头活水。”当一体化发展只是进行中,而不是完成时,我们应该理解一体化发展的本质,让“一体化”和“一体化”更加精准,这样我们才能顶住压力,突破阻力,实现高质量的一体化!(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大桥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