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8月24日上午,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山北司法所联合山北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山北司法所周所长首先向安排社矫对象贾某某分享7月底到监狱参加警示教育后的心得体会;其次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韦某某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案为鉴,要牢记身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管理规定,并对思想汇报、公益活动、请销假等问题再次做出强调,要求矫正对象提高矫正期间在矫意识和警钟长鸣意识,坚决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杜绝再犯罪。
山北派出所所长则从缓刑和监狱服刑的区别、缓刑期间应当怎么做、撤销缓刑的情形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缓刑机会,不要以为打架斗殴、赌博等都是小事,更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如若继续违法犯罪,将会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肖所长还以近年来常见的帮信罪、危险驾驶证、滥伐林木罪等为例,通过分析解释犯罪构成、犯罪后果等方面,用法律知识进行释法说理,教育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对法律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切勿以身试法,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通过联合教育,既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又加强了司法所同派出所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有力增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者单位:山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