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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擘政:生态优先,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并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擘政  日期:10/9/2023 字体: [大][中][小]

    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而生态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如何协调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双赢,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以实现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政府可以组织宣传活动,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向农民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农民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推进农业生态化发展。鼓励农民采用有机农业、绿色种植等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政府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和财政支持,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帮助农民实现绿色发展。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投入,加强监管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农村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生态农业是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有力手段,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升级。政府可以制定政策支持生态农业的发展,培育生态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技术支持等支持措施。同时,发展乡村旅游业也是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加强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科学规划乡村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政府可以加强乡村规划的指导和管理,确保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同时,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保护农田和耕地资源。

    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农民、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推进农业生态化发展,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加强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才能实现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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