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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召开多举措为民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3/11/16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展示人民法院在为民服务方面的创新经验做法,2023年11月14日下午,吉木乃法院召开多举措为民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吉木乃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育梅,立案庭庭长张军,立案庭书记员许豆豆出席发布会。吉木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委党代表及陪审员代表、各社区群众代表、广播电视局记者、吉木乃零距离记者、会务工作人员应邀参加。 

    新闻发布会上,吉木乃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军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关于多举措为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立案庭书记员许豆豆向社会公布了两起为民服务典型案例。

    随后,媒体记者就吉木乃县法院多举措为人民服务方面展开现场提问,黄育梅、张军、许豆豆对媒体记者提问进行了解答。

    答记者问

    问题1:在线诉讼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存在哪些困难?

    答:在线诉讼服务具体包括诉前音视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云庭审等。 目前在线诉讼服务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网上办案服务技术不稳定,在实操过程中由于平台技术原因导致当事人或法官操作失败,一定程度上损耗了诉讼的效率,甚至部分当事人在多次网上操作无果后表示不再配合,不愿再接受互联网司法服务,不利于云诉讼的推广应用。现在的云服务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更新优化,相信今后服务技术不稳定将不再是问题。

    问题2:什么是诉前调解,法院如何开展诉前调解?

    答:诉前调解是指在收到当事人起诉状后,正式立案之前,人民法院综合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委派给相应的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的一项制度。在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背景下,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将矛盾纠纷委托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解纷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增强联动解纷的协同性,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源头。对于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组织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者申请司法确认。

    问题3:诉前调解相比诉讼程序的优势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方面优势,一是诉前调解程序灵活,高效,经法院委派的诉前调解案件无需等待法院排期开庭,传票通知等司法流程,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即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的形式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原告无需缴纳诉讼费。二是保证隐私不公开,诉前调解一般不公开进行,涉及到当事人敏感信息隐私内容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必要时人民法院会通过分开调解的方式进行单线沟通,充分确保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不便公开的信息安全。三是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经审查后编立“诉前调确”文号,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吉木乃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为工作导向,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今后,吉木乃法院将继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鼓足干劲、勇毅前行,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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