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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革:浅析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胡文革  日期:2023/11/23 字体: [大][中][小]

    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的掌握全县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年8月,岳西县监察和司法工委开展了人大参与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我县姚河、来榜等乡镇和信访局、司法局开展了走访,召开了座谈会,对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分布面广、联系选民多、基层情况熟的优势,畅通渠道,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一)预防矛盾纠纷化解事件的发生,人大代表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推选出来的,在其选区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各乡镇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家访、走访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问题,了解到征地拆迁、邻里事务等各类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使乡镇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沟通更为顺畅。姚河乡通过开展“我和选民拉家常,我和代表集民意”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走访调研民情民意,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提前预警,近二年无集体访和越级访发生。

    (二)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讲解员、公民维权引导员、政府履职监督员和民情上达传递员作用,准确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人大代表与基层群众生活在一起,保持着“零”距离接触,他们所讲的道理、对问题的评析等更容易被群众接受,与群众的思想更容易沟通。来榜等乡镇通过安排专题调研,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把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与代表履职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发挥代表小组作用。姚河乡以选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将县、镇人大代表划分到网格内,人大代表作为本选区矛盾纠纷化解联络员,公布代表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每人重点联系本选区的群众,每月走访本选区内群众,组织代表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拉家常、谈感触等形式开展民情问诊活动,收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主要困难、有关困惑和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做到收集信息不留盲区,听取意见不留死角。同时,列出时间表,明确各个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具体日期,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代表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代表参与接访促进了代表们深入了解民情民意,为代表履职提供了更多的第一手材料,同时也密切了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接待矛盾纠纷化解人的活动开辟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常态性的履职模式,丰富了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内涵。

     二、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代表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代表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明。对选民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问题,认为是矛盾纠纷化解部门的事。责任意识缺乏,部分人大代表仅把当代表看作一种政治待遇,参加不积极,代表们也较少接地气,没有主动与人民群众接触的意识,缺少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二)代表专业知识缺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能力还不足。由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特殊性,对相关政策法规水平要求相对较高,在接访过程中,代表对专业知识不了解,缺乏解决矛盾纠纷化解问题的政治、经济、法律知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职责的能力欠缺。

    (三)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障。由于人大代表大多有本职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时间难以保证、精力难以维系,矛盾纠纷化解接待与其本职工作不免发生冲突。

    三、做好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正确把握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本定位。一是引导代表把握好社情民意。人大代表大多数来自基层,具有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准确及时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动态,及时化解矛盾,防范于未然。二是引导代表宣传好政策法规。一些人对相关法律政策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通过代表的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懂法、守法、维法的自觉性。三是引导代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问题的前期化解。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许多群众不理解、不明白、难协调的矛盾纠纷,通过代表的深入调查、耐心解释、调解沟通和向上反映等方式,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效避免矛盾的激化,遏制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使矛盾纠纷处理关口前移。四是引导代表监督好矛盾纠纷化解问题的办理。把矛盾纠纷化解事项受理范围定位于监督行政权力,使“一府两院”及时有效地落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

    (二)做好代表培训,增强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能力。要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抓好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常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新修改的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充实知识储备,提高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水平。

    (三)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要与代表履职相结合。要与代表视察、检查、调查相结合,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代表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动态的敏锐感,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仅使代表对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也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代表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拓宽了代表知情的渠道。群众热点难点矛盾纠纷信息为人大常委会确定年度监督工作议题和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了大量民情参考,促进了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活动与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代表信息公示栏,将人大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向群众公开;开设人大代表矛盾纠纷化解接待窗口,实现人大代表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组织代表下乡镇下村下选区,主动和群众交流,变“群众上访”为“代表下访”,方便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又使人大代表更好地接受人民的监督,更好地依法履职。(作者:岳西县监察和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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