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辖区各村深入开展“三资清理”工作,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快清廉村居建设步伐,12月5日,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及各村法律顾问入村开展涉“三资”合同法律服务工作。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村法律顾问立足农村实际,结合具体法律条款,针对村两委干部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讲解了涉农法律法规讲解,积极引导各村两委干部在进行村级事务管理、决策时,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同时,再次申明了上级工作要求,特别强调所有村居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土地发包、集体资产处置等经济类合同,必须先由司法所、村法律顾问进行前置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下步,坦埠司法所将充分调动各村法律顾问的积能动性,发挥其法律服务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