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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全力化解风险隐患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丽君  日期:2024/2/6 字体: [大][中][小]

    2023年,肃州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主动创稳意识,高效稳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酒泉首善之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肃州实践崭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理质效。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着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有效提升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全区共161个单位的812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安全管理、预防犯罪等工作,夯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基石。共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教育活动17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1000余人次。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目前,全区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21个,市级75个。引导“法律明白人”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村级事务管理、带动群众共同富裕,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10余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218名,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酒泉市西大街小学“校园模拟法庭”并投入运行,肃州区宪法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传媒普法作用,参与《肃州法治直播间》46期,《生活与法》专栏播出34期。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组织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共开展集中宣传22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1万余本(册),受教育群众达29万余人次。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以会代训、交流观摩、典型案例分享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63场次,参训人员达5000余人次,按季度对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考核评定。建立了“党建+园区(或企业)+司法所+N”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在总寨工业园区建立全区首个园区人民调解室。拓展建立了酒泉农商银行银达支行金融纠纷调委会,填补了全区没有金融纠纷调委会的空白。结合“四网融合”工作,派驻干警34名、律师21名,入驻城区97个二级网格,构筑矛盾纠纷“多维”调解网络。持续推进“一所一品”创建,完成了银达、三墩两个省级规范化样板司法所建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情况发生。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815起,调处化解5745起,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肃州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协会命名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银达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枫桥式司法所”。

    严格重点人群监管,筑牢基层维稳防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活动,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入矫解除、外出审批等各项业务,采取现场点检、网上巡查等方式,清楚掌握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严格分类管理,开展个别化矫正,确保“管得好”“矫得正”。共开展集中教育1346场次,参学社区矫正对象13120余人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健康人格和健全心态。共开展活动16期,受教育人员910余人次。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认真落实“四位一体”帮教和“双列管”措施,防止出现社会管理盲区。热情、耐心受理群众远程视频会见帮教探视申请,实现罪犯与亲属“身临其境”的沟通。共受理申请135起,已完成97起。创建了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服务基地和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基地,开展了“两类人员”帮扶进高墙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必要帮扶,对吸纳“两类人员”就业的48家安置实体发放安置帮教补助资金24万元,帮助“两类人员”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者单位: 肃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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