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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建立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 协调协作机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柴媛媛  日期:2024/2/26 字体: [大][中][小]

    为充分发挥县委巡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纵深推进法治金寨建设,金寨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巡察办建立协调协作工作机制,促进法治督察与巡察监督有机配合,无缝衔接。

    坚持高位统筹。县委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县委依法治县办抽调业务骨干进入县委巡察组,做好进驻前后、巡察期间的协调沟通,确保法治监督检查与县委常规巡察步调一致、协同高效。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11条巡察重点内容清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等重点巡察内容,纳入法治巡察重点内容,精准发力开展巡察。

    坚持查改贯通。通过查看档案资料、检查执法卷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现场查看等方式,全方位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多角度摸清被巡察单位的“法治症结”。巡察结束前,县委依法治市办形成问题清单,一并纳入巡察总体报告。

    坚持以巡促改。县委依法治县办针对巡察发现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反馈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针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报告并提出针对性举措,适时向被巡察单位发放法治建设“三个清单”,提出针对性举措,并积极跟踪问效,有力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县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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