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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交通运输局“四项举措”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何亚飞 张旭杰  日期:2024/3/18 字体: [大][中][小]

    复工复产阶段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交通运输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有的车辆长时间停放、有的设施、设备长时间停产、停工,有的企业新招录员工或员工岗位调整,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均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为扎实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煌市交通运输局“四项举措”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召开复工复产安全会议。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传达;剖析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研究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措施,确保复工复产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安全、有序。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旅游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70余人召开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开工第一课”安全培训会,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解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围绕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避险措施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复工复产第一课”活动;利用近两年省内外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劳动保护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能力;联合敦煌市总工会和敦煌市交警队,突出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客运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安全警示教育、劳动模范事迹宣讲等内容,对1600余名客运驾驶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客运驾驶员综合素质培训”。

    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百日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围绕企业是否在恢复生产前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运营车辆、人员资质、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企业“带病”复工、车辆“带病”运营、设施、设备带病运行。自2月18日以来,对49家次企业检查中发现的27条问题隐患,通过安全约谈、下达交办通知等方式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复工复产“七个一”(即:召开一次复工复产安全会议、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排查一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进行一次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应急演练、报备一次安全审批管理手续)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对复工复产“七个一”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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