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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护情谊 握手言和化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4/3/26 字体: [大][中][小]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端,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贷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戴某和肖某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因肖某的父亲承包工程需要一笔资金,便由肖某作担保向戴某借款60000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但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肖某父亲及肖某未还款,戴某多次向肖某索要该笔借款,肖某认为戴某不信任自己,导致双方友情破裂。

    负责调解此案的法官在了解前因后果后,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室。法官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从法理、情理两方面进行沟通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主动握手言和,并约定按月还款,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作为一种柔性解决纠纷的机制,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妥善解纷、诉调结合”原则,不断强化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消化”在开庭前,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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