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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丽君  日期:2024/4/12 字体: [大][中][小]

    2023年以来,肃州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对妇女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关心关爱帮扶和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确保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教联盟,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协调妇联、教育、团委、关工委、公检法等单位和“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三八巾帼展风采,法治宣传伴你行”“青春自护 有你有我”“法律进校园”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托“肃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等“微窗口”,普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儿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治素养。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0余场次,法治讲座210余场次,“肃州普法”发布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70余期,受教育妇女儿童15万人次。

    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关心关爱困境妇女儿童。认真落实女性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时成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家属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或安置帮教小组,根据“两类人员”年龄、家庭、身心特点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个别化矫正或帮教措施,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系列活动,帮助女性和未成年“两类人员”提高情绪管控能力,重塑健康人格和健全心态。组织摸排“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对有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给予司法慈善帮扶救助。结合“结对帮扶·爱心肃州”工程建设和“爱心妈妈”关爱服务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对留守儿童、困难学生等进行结对帮扶,帮助缓解生活和就学压力。共开展走访排查1200余人次,开展心理辅导32场次,慰问有未成年子女的“两类人员”家庭14户,发放救助金24000元,为30余名困难学生捐助生活学习用品。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将妇女、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不断降低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和标准,将妇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侵害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了妇女、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应援尽援。整合律师资源,建立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名册,并对律师资源实行动态调配,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100%。简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对乡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等人员,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指派优秀律师办理案件,并且全程监督、回访。共指派办理妇女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97件,提供法律咨询1676人次。(作者单位:肃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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