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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止,十年旧案终兑现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文玲  日期:2024/4/30 字体: [大][中][小]

  “李法官,辛苦你们这么远跑过来给我送案款,原本我都不抱啥希望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谢谢法官,你们是真的为民办实事!”近日,拿到执行款的刘大爷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笼罩在心头的阴霾终于一朝散尽。

  案情回顾

  2011年,刘大爷与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胡某支付刘大爷货款479984元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线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虽对被执行人胡某采取了拘留等惩戒措施,但胡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

  将执行情况与刘大爷沟通后,邵阳县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法院查人找物却未停止,可近十年间胡某却不知去向,执行干警多次到胡某常住地进行调查也未能查找到,一时间执行陷入困境。
 
  执行经过

  2024年3月,执行局负责人李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刘大爷的电话:“请问你是李法官吗?我的案子十多年了都没有拿到一分钱,最近我打听到胡某在贵州做事,也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李法官,我现在的身体需要长期吃药治疗,你能帮我去执行一点钱给我治病吗?”

  “老人家,您别着急,我先去了解下情况。您放心,您的这笔钱我们一定竭尽所能为您执行到位!”李法官安抚好刘大爷情绪后立即查阅起卷宗材料,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胡某取得联系。胡某称自己在贵州做事,暂确无履行能力,李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又趁着这次沟通的机会加了胡某的微信。此后,李法官每天下班后通过微信与其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胡某最终同意会尽快从贵州赶回来处理。

  3月底,胡某来到法院。李法官对胡某长期未履行案款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又对其进行释法引导,告知其拖延履行会增加迟延履行金和利息,且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又说明了刘大爷目前的生活和身体现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胡某同意向亲戚借款并交纳了10万元案款,并承诺余款会在7月底全部付清。

  圆满结案

  10万元案款到账后,李法官考虑刘大爷年龄大了且身体不好,又在外地,来回奔波十分不便,于是李法官一行驱车3小时来到刘大爷家中,现场为其发放案款。收到案款的刘大爷非常激动,临走时紧紧握住李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终本不终止,既是执行法官坚持的办案宗旨,也是申请执行人应抱有的积极心态。下一步,邵阳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举措,积极开展“终本、终结案件”回头看,对历年陈年旧案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发现财产线索的案件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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