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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护士还差400万,“堵缺口”还需有更多实招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5/11 字体: [大][中][小]

    “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上班,手术是一台接一台,马不停蹄。”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麻醉科护士李沐(化名)这样描述她的日常工作状态。为什么这么忙?除了工作本身需要之外,在她看来,科室缺人是主要原因——本应配备40名左右护士才能满足日常轮换,目前却只有20多名。这种现象在很多医院都存在。多名护士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她们那儿的护士数量普遍“不够用”。(5月11日《法治日报》)

    众所周知,护士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力量,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战略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我们的现实中,工作强度大、收入低待遇差、职业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困扰着护士群体,导致队伍流动性大、人才流失现象严重,护士数量缺口巨大。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24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78万人,注册护士563万人。根据这些数据计算,全国护士缺口接近400万人。

    全国护士还差400万,缺口该如何堵上呢?笔者以为,“堵缺口”还需有更多实招。

    首先,亟须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既要加大护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又要督促医院把护士的配比作为评价指标。切忌任凭医院以聘用或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护士,影响医院护理队伍的稳定性。

    其次,亟须加大护理人员的培养,提高护士的待遇,提升职业尊荣感,提高对医疗行业的财政支出,重新拟定护理项目收费标准,包括自费护理标准和医保目录护理标准,让护士劳动付出与所得相匹配,把护士编制配备落到实处。

    其三,亟须加强立法,通过法律形式为护理人员保驾护航。虽然目前《护士条例》足以解决护士的定位、护士的权利义务问题,但重要的是医疗机构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护士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升对护理工作的认知水平,保障护理人员的待遇。同时,也可参考教师法、医师法,把《护士条例》上升到护士法,从而为护士队伍提供长期良性发展的有力支撑。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信,只要通过护理队伍建设、护理人员培养,以及护士法的完善,就一定能吸引更多的人愿意从事护理工作,从而切实堵上护理人员严重短缺的这个大缺口。(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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