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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将房子提供给他人赌博,一女子获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阿布拉江·土尔迪  日期:2024/5/21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赌博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程某(女)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涉案赌资人民币1458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3日,被告人王某与程某经商量,约定由程某提供其住处、由王某联系参赌人员前往聚众赌博。当日晚至次日凌晨,被告人王某提供了香烟、饮料及赌具,并组织聚集了30人至上述现场。其间,王某与参赌人员白某、郭某、杨某使用事先准备的扑克牌以“推纸豹子”的方式赌博,沈某、韩某、刘某、龙某等人押注(“钓鱼”)参与赌博,王某从中抽头渔利。程某为参赌人员沈某兑换现金2万元以供沈某参赌。2023年8月4日4时许,接报赶至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查获被告人王某、程某等人,现场缴获赌资145800元。

   【法院审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聚众赌博,参赌人数20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145800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程某,明知被告人王某实施聚众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应当以赌博罪共犯论处。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被告人程某系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程某系从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可以宣告缓刑,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赌博犯罪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危害性与破坏性很大,我国坚持从严惩处赌博犯罪的司法政策。本案警示社会公众,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赌博犯罪提供任何帮助,更不能贪图眼前利益违反法律规定,为赌博提供场所,否则将触犯刑事法律,使自己遭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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