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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判后答疑解纷,服判息诉止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4/5/27 字体: [大][中][小]

   “法官,您解答的很清楚,我们决定不上诉了”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充分运用了“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模式,持续开展服判息诉工作,原本坚持上诉的当事人撤诉了,成功实现将“上诉”变“息诉”。

    2021年11月13日晚,第一被告王某甲与原告刘某发生争执,王某甲将刘某致伤。经双方协商,于2021年11月15日由律师代写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王某甲承担赔偿责任,并于2023年11月13日之前给付完毕,同时约定王某乙对赔偿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经原告刘某多次向二被告索要赔偿款及医疗费无果后,且第一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刘某无奈起诉至法院。

    了解该案的矛盾症结后,为从源头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始终无法统一。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坚持上诉,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源海和承办法官郭和玲决定约见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被告对判决依据和权利义务有了更理性、明确的认知,心里的气也慢慢消去,一改强硬态度,承办法官顺势从判决履行等方面梳理利害关系,从降低双方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方面进一步促进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被告决定不上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遍的“小案”。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深刻认识到,无论案件大小,每一件都连着民心,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案件的处理结果都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正义的感知和评价。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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