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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您有一份法律“粽”请查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富凤  日期:2024/6/7 字体: [大][中][小]

    端午节即将来临,不同口味的粽子已经陆续出现在市场上,北方口味的赤豆粽、枣子粽,南方口味的猪肉粽、火腿粽,南北混合类的蛋黄肉粽、什锦粽,粽子五花八门,口味繁多。在端午节到来之际,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一份法律“粽”,请查收!

    问题粽

    在端午节这天,粽子必不可少。如果一不小心买到过期粽子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提醒您:请到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具备完整产品标识的食品,并检验食品的有效期,同时购买食品后请保留食品外包装及购物凭证。

    醉酒驾车

    在端午节喝雄黄酒是一种习俗,寓意激浊除腐,杀菌防病。但是在喝酒后,一定要记住:切勿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提醒您: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法律后果很严重。为了自己和家人,为了道路安全,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请三思而后行。(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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