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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来司法所用真情帮扶困难社区矫正对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欢  日期:2024/6/14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广安区司法局悦来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途径,将“刚性执法”和“柔性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024年4月,悦来司法所接受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刘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后,工作人员对其入矫教育发现,该社矫对象年近七旬,身患癌症,书写困难,无劳动能力,子女对其关心较少,独居在村上,交通不便,因病和赔偿受害人家属导致经济困难,工作人员立即为其申请了减免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并采取“上门矫正”方式,为刘某某提供个性化帮扶。

    入矫后,悦来司法所组织村书记和刘某某大女在刘某某家中进行入矫宣告,宣告结束后,工作人员对刘某某父女关系进行调解,并向村书记咨询刘某某是否符合办理低保,向刘某某解释了社会救助政策。矫正期间,工作人员每月上门开展个别教育、思想谈话,了解刘某某的生活状况和困难,提供解决方案。

    在一次“上门矫正”中,刘某某向工作人员反映,其社保卡被广安区人民法院冻结了,里面的钱取不出来,他急需这笔钱买药。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与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联系,向其反映刘某某的经济情况,并咨询解冻所需资料。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刘某某准备好所需资料,与刘某某一起到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解冻社保卡。“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我一个老头怎么弄得来,我以后一定服从你们监管,不得再骑三轮车了。”刘某某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说到。

    接下来,悦来司法所将继续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严管厚爱、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注重教育与感化、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积极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助力顺利回归社会。(作者单位:悦来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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