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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司法局天等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青晓  日期:2024/7/11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2024年7月10日,天等县司法局天等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举行入矫宣告,天等县司法局局长助理、监狱挂职警察陈基付警官、天等司法所所长张日环、天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保证人以及其居住地居委会干部等矫正小组成员参加了宣告。

    宣告会上,司法所所长张日环向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宣读《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按时报告、参加学习劳动等活动,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强调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禁酒驾、赌博、冲动、网络诈骗、非法聚会等违法行为。若违法违规,将面临警告、行政拘留、收监等惩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随后,天等县司法局局长助理、监狱挂职警察陈基付警官以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方式向矫正对象冯某某讲解了什么是社区矫正,让其真正清楚明白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与监狱服刑人员的身份区别,让其认清自己的身份,并明白作为社区矫正对象需要遵守的规定和履行的义务。陈警官利用自身警察身份优势,增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震慑力,充分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增强了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尊定良好的基础。

    最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在《社区矫正宣告书》上签字,并表示今后一定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作者单位:天等县司法局天等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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