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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财产损害引纠纷 调解赔偿息事端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伽师法院  日期:2024/7/2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引发的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由于商铺屋顶暖气管道爆裂导致原告商铺的房顶、墙面以及店内的衣服、鞋子等237件货被淹。事发后,原告立即联系被告物业公司反映情况,被告物业公司派人维修管道并向原告承诺将修复商铺装修,之后,物业公司迟迟未履行承诺,严重影响商铺的生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商铺装修费、受损货款、停业损失等共4万余元损失。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简单一判了之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且本案涉案标的额不大,故组织双方庭前调解,但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调解进入瓶颈期,法官先开庭进行了审理。开庭后,案件事实更加清楚、责任更加明确,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的原则,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向被告解释侵权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及归责原则,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25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伽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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