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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长白县人民法院提醒:赊购彩票行为已构成违规,彩票代销者务必高度警惕,规范经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雨  日期:2024/7/22 字体: [大][中][小]

    每到足球比赛赛季,爱好足球的朋友们,偶尔会购买体育彩票,既增加观看比赛的乐趣,又会带来中奖的喜悦。

    然而,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间,郑某与彩票站吴某间发生了一起赊购事件。郑某通过微信下达购彩指令,吴某依其要求出票并拍照确认,累计金额高达16万元。期间,郑某虽偿还部分款项,但仍余6万元未结清。此案例警示我们,体育竞彩虽乐,但赊购行为需谨慎,以免陷入财务纠纷,影响观赛心情。

    法院认定:

    郑某通过微信告知吴某其所要购买的体育彩票投注方式和倍数,吴某根据郑某的要求为其打印出彩票并拍照交付郑某,双方形成买卖彩票的合同关系。吴某提供了其与郑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郑某在吴某的彩票代销点欠付彩票款16万元。郑某对吴某向其催要的彩票款未提出异议,表示会尽力一点点付清,后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能够认定郑某认可拖欠吴某彩票款的事实。在法院的公正审视下,通过对记账本的细致核查与付款记录的精确比对,双方无争议地确认了郑某尚需向吴某支付的彩票款余额为6万元。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郑某被依法判定需向吴某全额支付这6万元的彩票款项,为这一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上述赊购彩票的行为属违规,彩票代销者应引起注意!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彩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第四十一条 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当彩票代销者因前款所述违规行为而遭受处罚时解除彩票代销合同的正当权利。此举旨在强化行业监管,维护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交易。长白县人民法院的立场鲜明,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彩票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作者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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