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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别让户外广告牌成为一颗“不定时炸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7/25 字体: [大][中][小]

    7月22日晚,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一处临街商铺广告牌坠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事故。(7月25日《湖北日报》)

    据报道,从现场画面来看,掉落的这块广告牌体型巨大,比较老旧,需众人合力才能抬动。这说明,这块广告牌不仅沉重,而且已年久失修,这才导致广告牌坠落致3死7伤的悲剧发生。可以说,这样的户外广告牌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近年来,户外广告牌因刮大风,或年久失修坠落致人伤亡的事例,几乎年年发生。每一起悲剧的发生,都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那就是必须切实保证户外广告牌的安全。

    众所周知,户外广告牌是一座城市的脸面,也是一座城市的形象。但殊不知,“带病”的户外广告牌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还给市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据了解,这些“带病”广告牌大多是因为年久失修,无人管理造成的。比如:有的商家为了宣传、推销,便在街道两侧或道路上方设立了巨幅广告牌,但有的商家往往只顾前不顾后,广告牌安装好了也就完事了,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要前去检修一下。加之,相关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结果导致这些“带病”广告牌也就越“病”越严重了。当然,危险系数也就越来越大了。有的直到出了人命了,这才追责、问责。

    笔者以为,为避免“带病”广告牌坠落致人伤亡,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街道两侧或道路上方广告牌的严格管理。城管部门应对主要路段两侧的违规、破损、陈旧、腐蚀的门店招牌、户外广告牌进行大排查,着重检查广告牌的相关手续、设置时限,是否存在螺丝松动、钢架变形、腐蚀、架体不稳的情况。对不符合审批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需及时向产权人或使用人反馈检查情况,确保消除隐患。同时,也希望设立广告牌的商家要经常性地对这些广告牌进行检修,决不让广告牌“带病”上岗,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类似伤亡悲剧的再次发生。

    总之,一句话,别人户外广告牌成为一颗“不定时炸弹”。(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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