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兴平法院:昔日合作伙伴对簿公堂 法官倾情调解冰释前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军委  日期:2024/7/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兴平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李建锋因案施策,巧解“心结”,高效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现场兑付11万元案款。

    2020年11月,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商砼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向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商品混凝土,供货后5日内支付60%的货款,剩余货款在28天后一次结清。如超过7日未支付货款,每天按货款5‰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向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混凝土438.5㎡,价值19万余元,仅支付 10万元货款。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兴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李建锋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合作伙伴,在征得同意后进行调解。以信守承诺、合作共赢为切入点,阐述“人无信不立”的道理,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反复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经过耐心沟通协商,考虑到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状况,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作出退让,减免部分违约金。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支付及微信转账11万元货款,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向兴平法院申请撤诉。(作者单位:陕西兴平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