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综合能力提升。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四川政法大讲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上级调训22人次,坚持办好司法行政系统“半月大讲堂”,开展内部业务培训、业务考试11次,提升年轻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年轻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熔炉”中涵养提升政治品德。
二是落实轮岗交流实践。组织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乡村振兴工作交流会、工作总结务虚会3次,落实年轻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75人次,凝聚共识团结奋进。突出“适才适岗”,将9名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股室、关键岗位压担培养,组织12名年轻干部职工到重庆、杭州等地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激发真抓实干、顽强拼搏的内生动力。
三是落实重要行为跟踪纪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的七条规定》《司法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3项制度,聚焦年轻干部对待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态度和表现,将工作实绩和重要行为运用到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纳入到政治素质档案、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有效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