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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积极探索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新举措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孙雪  日期:2024/8/1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意见》下发后,肃州区迅速行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研究谋划落实举措,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

健全工作机制 推动落地见效

    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是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实践证明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在行政程序中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肃州区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工作理念,把工作重心和力量更多放在前端规范和源头预防上,形成更强合力,在良性互动中发挥更大效能,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事项引流、案件退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工作基础。拓展互联互通、双向推动、协商共办的范围,进一步细化信息共享的标准、内容、类别、推送方式,逐步探索将12345热线工单信息、网上留言、来信来函等纳入协作范围,开展对涉行政争议类诉求的甄别标识、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等工作。采取联席会议、业务研讨、案例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会商沟通,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畅通受理渠道 优化工作举措

    肃州区坚持将群众及企业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不断前移服务阵地,持续优化服务供给,加强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意见》下发后,肃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立即在同级信访接待大厅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同步公开清晰明确的工作流程,为群众办事及事项甄别提供标准。

    根据行政复议信访引流工作机制,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事项,由信访部门引导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并移送行政复议机构及时确认受理,实现信访复议线上线下双融合。经行政复议机构审查后,对不宜受理或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案件,按照案件退回机制及时退回信访部门,主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及时告知解决其诉求的其他合法途径。同时,坚持抓好流程细节优化,建立行政复议信访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对申请材料不完整但不直接影响受理的,做到快收、快立、快调、快审,确保当事人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解答和研判。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信访案件处理全过程,最大限度发挥调解优势,促使争议双方相向而行,降低权利救济成本,有效节约社会资源。

创新监督方式 搭建“双向通道”

    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信访部门和行政复议机构监督“双向通道”,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量,推动行政机关自我识错、自我纠错、自我防错。采取交叉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评查结果通报等方式,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从案件受理依据、处理程序、文书制作等不同维度进行针对性的审查,促进规范办案。通过引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外部监督方式,将行政复议信访争议化解质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从而全面提高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配合工作质效。

    下一步,肃州区将以《意见》为指引,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配合,切实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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