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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南镇:“四举措”抓实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明明  日期:2024/8/15 字体: [大][中][小]

    非法宗教与邪教会给村民和乡村文明建设带来极大危害,也给合法宗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抵制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要积极配合政府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也应当主动采取多种措施。自觉抵制异端和极端思想,做爱国爱教的宗教团体,积极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共建和谐文明美丽家园。

    一是强化领导职责。落实宗教工作镇、村两级责任制,及时调整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非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负责对日常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工作信息收集,宗教工作动态掌握,宗教工作情况报送等工作,成员负责联系村的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二是强化宣传领导。各村宗教村干部要积极发挥作用,经常性到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民族宗教相关政策。与宗教教职人员谈心交流,开展思想工作,引导教徒遵纪守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参加生产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统筹抓宣传教育。自觉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使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三是强化管理制度。对全镇宗教场所的所有制度进行更新,对场所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健全工作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联合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定期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食品、房屋等安全隐患,要求各村每周一次自查自纠,统战部门每月一次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宗教安全隐患。完善工作台账。对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情况、信教群众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定期更新,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夯实工作基础。紧盯关键区域,以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走访督查力度和频次,常态化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确保全镇内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是推进人才强教。由乡统战部门不定期加强与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沟通、交流和培训,切实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同时,敦促教职人员以身作则,带领信教群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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