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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龙镇:厂房租赁起纠纷,人民调解破难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金慧  日期:9/27/202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覃塘区东龙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2024年9月11日,东龙镇东龙村李某来访反映称,其有一间厂房租给一家木业公司,合同期限为13年,现木业公司仅经营了3年便说要退租,然后要将厂房内的设备全部搬走,李某认为,当初厂房建设的时候他也有投资,不同意木业公司将厂房内的设备全部搬走,并且需要木业公司因毁约作出补偿70万,木业公司认为厂房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双方因此引发纠纷。

    东龙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到东龙村厂房走访调研,逐一对双方摸底了解情况,认真听取双方要求及难处。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对纠纷焦点一一剖析,从双方共赢的层面考虑,坚持不懈的一次次做双方工作,使双方慢慢一点点作出让步,最终在深入了解事实、注重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前提下,在最大限度保障厂房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如何降低企业损失,有效践行了“惠企便民优服务” 的司法理念,于9月25日,双方达成共识,成功签订协议。

    本次纠纷中,我们认识到在签租赁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对租赁合同的签订持谨慎态度,签订租赁合同时还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赁年限、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以及所经营的行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款等事项,并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出租方履行交纳租金义务,承租方履行提供租赁土地义务,如此,才能尽量避免纠纷或纠纷出现后能依照一份内容明确的租赁合同化解纠纷。(作者单位:东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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