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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栏;长白县人民法院赴双阳法院交流学习,满载“枫收”而归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盛洋  日期:10/24/2024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提升长白县人民法院服务辖区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全省优秀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学习,2024年10月22日,长白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林一行前往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进行深入交流学习。此次交流为长白县法院在法庭建设、审判集约改革、队伍建设、安保维稳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在双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忠旭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桂茹的陪同下,长白县人民法院一行首先参观了平湖人民法庭。法庭的“硬件”建设以贴心为民、高效便民为核心,精心布局的整体设计和功能设置给长白县法院带来了诸多启发。随后,一行人前往奢岭人民法庭,双方就“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奢岭法庭重点介绍的“苔花工程”强化了法庭直接参与执行工作的力度,展现了其心系百姓、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
 
    接着,长白县人民法院一行来到双阳区法院本部,通过讲解员的介绍,一面面文化墙仿佛被赋予了生命,生动展示了双阳区法院在党建、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院参与、集思广益、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此外,长白县法院还详细了解了双阳法院在审辅集约改革、涉未案件“三审合一”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参观了审辅集约中心、少年法庭等,通过听取介绍、实际操作、沟通交流的方式,深入学习了双阳法院的先进经验。

    座谈会上,王忠旭副院长表示,双阳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在互学互鉴中不断取长补短,积极探索司法为民工作新模式,厚植“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着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水平。王春林副院长对双阳区法院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庭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经验做法为长白县法院的法庭建设工作提供了诸多有益参考。双方均表示,希望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互学互鉴、携手互助,共同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交流学习,长白县人民法院不仅收获了宝贵的经验,更将双阳区法院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带回本院,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应用和创新。长白县法院将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进程贡献更大的力量。(作者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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