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9月22日山东省齐河县财政局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防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我乡决定在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9月30日上午召开部署会议,机关全体参会。会上,主管副职王星同志部署具体工作。会议要求: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二、要根据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方面隐患。三、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建立台账、严格整改。
会议强调:要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会后应急办和办公室联合对乡政府大院展开第一轮自查自纠,排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