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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公安:牢固树立三大理念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垚  日期:11/8/2024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玉门公安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提升法治公安建设水平作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牢固树立三大理念,通过定人员、明职责、严监管等硬措施,全力夯实全警执法监督管理责任,筑牢执法规范源头管理防线,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树立“抓执法就是抓队伍”的理念,全面压实执法监督责任。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明晰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体职责,明确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出台《玉门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晰“五级审核把关”主体的职责,针对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突出关键要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狠抓日常考核。根据《玉门市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坚持全面落实从警情到案件的“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制度,每月进行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对全局执法办案部门考评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实现执法源头监督管理全覆盖。三是落实终身责任。制定出台《玉门市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的问题排查治理、执法过错追究制,对办案人员、执法管理人员及审核审批人员开展失职问责。

    树立“抓监督就是抓责任”的理念,全面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一是强化精准审核。全面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坚持每日对接处警进行巡查,对所有警情逐一回查、对未受案的违法犯罪类等疑似问题警情逐一回访。对每起违法犯罪案件,从受立案到案件处理、卷宗归档全流程监控,有效解决“有案不受、立而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二是强化问题清理。组织开展玉门市公安局“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根据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延伸整治重点,无缝接轨推进。三是强化超前介入。常态化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抽派专人提前介入,进行现场把关、审核,提出明确的办案指导意见,切实为基层单位执法办案释疑解惑,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在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法意见建议,为办案提供指导,提升精准打击力度。

    树立“抓制度就是抓规范”的理念,全面强化法制支撑保障。一是规范办案中心运作。建成集“执法办案中心、案件审核中心、财物管理中心、支撑保障中心”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制定《玉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办案中心运作。二是梳理执法指引汇编。针对敏感案事件、新型犯罪以及执法顽瘴痼疾,制定业务规范和工作指引15个,联合政法、法检司等部门出台执法指导文件3个,编制6类常办案件“示范案卷”,对让民警执法办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狠抓局领导和所队长法治素养,利用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会前学法,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抓好民警常态化学法教育,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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