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会议强调,在新形势下,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党员的个人声誉,也影响着党组织的形象。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的重要性,必须严守政治规矩,提高纪律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抵制网络不良言行。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弘扬网络正能量,引领时代新风尚,正确识网学网、上网用网,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约束自己,注重塑造自身良好形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要求,严格遵守网络行为规定,坚定“文明上网、理性发声”准则,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