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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普法“不打烊” 请接收这份“年味”普法(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研  日期:1/26/2025 字体: [大][中][小]

    春节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民族情感。人们纷纷返乡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共同迎接新春的到来。

    在春节期间,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开设“法小虎”普法专栏,旨在通过多元化普法平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贴春联、放鞭炮、打麻将、走亲访友、聚餐喝酒或是外出旅游等这些传统过年习俗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潜在法律风险,特别为您准备了“春节普法小贴士”,让我们共同确保平安“守底线”,欢欢喜喜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一、过年采购要注意 食品安全最重要

    每逢佳节,总要准备一桌子的美食,和亲朋共度佳节。但也要小心一些不良商家,趁着过节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哪些问题?

    燃放鞭炮应选取非禁止燃放区燃放,同时应注意远离车辆、人群、建筑物密集区;如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如果一不小心引起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小朋友收到的压岁钱应该归谁呢?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每逢春节,孩子们总会收到长辈给包的压岁钱,而孩子的父母常常以“你还小,我帮你保管”的名义将孩子的压岁钱收入囊中。

    小编要提醒各位家长,帮忙保管非常好,如若私花可不行!

    长辈给的压岁钱属于谁?

    长辈给晚辈的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应归晚辈所有。接受赠与属于民法上纯获利益的行为,不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哪怕孩子还未出生,也不影响其接受来自长辈的祝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孩子自己可以使用压岁钱吗?

    未成年人独立支配处分自己的财产,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使用自己的压岁钱;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在购买学习用品、小玩具等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时,可以自由使用压岁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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