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司法局凭借其职能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地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
一、普法宣传,筑牢法治防线。司法局积极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未成年人心中。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联合教科体局选聘司法行政人员担任多个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针对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和实际需求,以生动有趣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向未成年人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制作播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动漫、短视频等普法作品、举办法治书画比赛、法治歌曲汇演等方式,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过程、全领域、全周期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二、法律援助,优化法援模式。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无论是在家庭纠纷、校园欺凌、人身伤害等民事案件中,还是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介入,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确保他们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的对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司法局还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等地区,为经济困难或特殊困境的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关怀。
三、社区矫正,助力迷途知返。对于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局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工作。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犯罪原因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通过定期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恶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同时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及时化解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矛盾纠纷。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社区、学校、家庭,排查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矛盾隐患,如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介入调解,运用专业的调解技巧和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