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有魄力,我们已经做好了持续打官司的准备,没想到这个持续了3年的纠纷能让你们给调解了,真是让法院和法官费心了!”鲁某和鲁某的律师当庭表示。
2025年2月,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鲁某诉被告杨某、张某及第三人刘某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并积极进行化解,但因4名当事人之间剑拔弩张,且涉及到2名当事人所持股的3个公司的利益,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用证据打破僵局】
在矛盾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承办人充分释明举证责任,给足各方当事人举证期,并通过法庭调查明确了案件最原本、最真实的情况,原告鲁某当庭放弃了不合理的诉讼请求,被告杨某和张某也终于认可了拖欠运费的事实。
【用温情促成纠纷化解】
虽然杨某和张某都认可了拖欠运费的事实,但由谁来偿还两方又陷入僵持中!杨某因张某未向其及其名下2家公司履行买卖合同内容,杨某坚持不同意给付运费款并要对张某另行提起诉讼。为了促成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承办法官在庭审后与张某和杨某进行沟通交流,从双方多年经营合作的情谊入手,将法条规定融入到杨某和张某发生的事例中,讲述了违约行为不只伤“钱”更伤“感情”,张某终于同意履行其与杨某公司和杨某之间的多项合同约定,杨某也同意在收到张某开具的发票后立即给付鲁某运费款。随着4名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涉及4名当事人、3家公司的多起纠纷在这一次诉讼中得到圆满解决。
【一调到底,全力促成案结事了】
在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杨某和张某又因开具发票内容产生了新的矛盾,虽然各方已经签订调解协议,但发票无法开具会导致后续义务均得不到履行,调解的效果无法实现,鲁某的权益也无法得到及时保障。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释明税收相关法律规定,使杨某和张某均放弃了部分不合理的诉求,最后张某将开具好的发票提交给法院,杨某也按调解书的内容进行了打款,该起涉及多项法律关系多个公司和自然人的纠纷终于得到实质性解决。
通铁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为民司法贯彻到案件审理的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积极促推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让裁判更有温度,让司法更有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