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砰”的一声巨响,车辆突然发生爆胎。如果此时处置不当,很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
2025年3月13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连霍高速(G30)2537公里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因爆胎失控撞到护栏的单方事故。
当日19时左右,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调查得知:驾驶员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前轮突然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击到道路左侧的中央护栏,事故造成车辆及护栏损坏。幸运的是,车内司乘人员均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做好安全防护后将驾驶员引导至护栏外安全区域,并帮助其拨打拖车救援电话,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川北高速公路大队提示:在出行前务必及时检查车辆轮胎状况,清理夹在轮胎花纹中的异物,并使车辆轮胎保持合理胎压。如轮胎磨损较严重或出现鼓包等现象,应及时更换轮胎。如遇车辆突发爆胎,应握紧方向盘控制车辆方向,轻点刹车慢慢减速,切不可猛踩刹车、急打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