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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赡养费纠纷 彰显司法温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朱晨宁  日期:3/17/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消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隔阂,使亲情关系得以修复。

    崔某与妻子育有四名子女,崔某及妻子患有脑梗无法做饭自理,生活陷入困境。由于其中一名子女不愿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崔某夫妇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景山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赡养纠纷案件不同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这类案件涉及到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对亲情的渴望,物质赡养和精神慰藉二者缺一不可,简单的判决或许能解决一时的经济供养问题,但无法真正满足老人对子女关爱和家庭和睦的情感需求。秉持着“调解一起纠纷,挽回一份亲情”的理念,承办法官迅速展开调解工作。

    考虑到原告两位老人已到耄耋之年,身体状况欠佳,行动困难,如果安排到法庭开庭,无疑会增加老人的身心负担。基于此,法官遵循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深入践行“四不传原则”,主动将调解地点安排在濛江乡小营子村老人家中,进行巡回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层面与崔某的子女交流谈心,并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最终崔某与子女达成了和解,双方冰释前嫌,崔某撤回了诉讼请求。

    融通情理法,调解愈亲情,景山法庭在处理涉家庭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

    今后,景山法庭将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准则处理家事纠纷。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以司法的温情传递社会正能量,真正达成案结事了家和的和谐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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